两碗面一份鱼被收1488元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损害赔偿 > 两碗面一份鱼被收1488元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

两碗面一份鱼被收1488元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

时间:2024-07-31 11:40 点击:54 次
字号: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来保护的。那么两碗面一份鱼被收1488元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

网友咨询:

一名女子遇到了一件十分糟心的事情。随便跟朋友吃了一顿饭,点了两碗面一份鱼,消费148元,结账时却被收1448元。那么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田雯律师解答:

对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此外,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市监局举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还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另外如果投诉的,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检部门,最后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田雯律师解析: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知情权。即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陕西省青年律师培训委员会委员

宝鸡市优秀青年律师

陕西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