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河北保定的一家超市诬陷5岁孩子偷窃,孩子家长要求道歉却被超市拒绝的事件引起热议。
该事件中,超市是否有权对消费者进行搜身?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并没有检查、扣押顾客的权利,顾客也没有接受检查、被扣押的义务。
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经营者无权认定顾客是否具有偷盗行为;如果真的存在盗窃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查处。超市工作人员搜身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造成了人格侮辱,消费者有权拒绝搜包行为,并有权要求超市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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