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小区路灯杆旁撒尿触电死亡,主人向物业索赔5万,经过调解,调解员认为双方都有责任,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就此案纠纷调解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在本事件中,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公共设施管理的法定职责,致使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安全措施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是造成本起纠纷的全部成因。
此外,主人放任宠物犬长期在路灯下撒尿,是未尽安全义务的表现,灯柱长期受含有酸性便溺腐蚀亦是灯柱损坏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物业公司不愿承担全部责任的诉求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所以,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宠物犬的主人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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