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的,员工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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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的,员工应如何维权?

时间:2025-08-03 11:52 点击: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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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为企业工作了,企业就应该要按时发工资给劳动者的,但有些劳动者却遇到了对方不肯发工资的情况。面对此类情况劳动者肯定是要去维权的,但由于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非常担心,那么没签劳动合同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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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丁超群律师解答: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丁超群律师补充: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丁超群律师结语:如果离职后对方拒绝发放工资的话,可以首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协商可以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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