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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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能要求赔偿吗?

时间:2025-07-22 13:12 点击:1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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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本来劳动者在职场上就比较容易受到不平等对待,有的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可以要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网友咨询:在公司工作三年,没签合同没买社保,主动辞职还能获得赔偿吗?

贵州草海律师事务所吴大勇律师解答:

可以获得赔偿。基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劳动者即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劳动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

吴大勇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不满6个月的部分赔偿0.5个月的标准,给予双倍赔偿。此案例应赔偿3个月的两倍,也就是6个月。

就用人单位未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看,用人单位已属违法,因为参考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见,虽未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政府机关公职,通过司法考试后辞职做专职律师。具有较强的社会经验及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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