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或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索赔应该由谁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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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或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索赔应该由谁来举证?

时间:2024-12-05 13:11 点击:1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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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公司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公司给自己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索赔必须要能够有足够的证据。那么,未签劳动合同或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索赔应该由谁来举证?

网友咨询: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广东广荣律师事务所周纯律师解答:

谁主张上述事项谁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有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举证责任相对比较容易,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只能泛泛的找到一些事实存在的证据。

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用人单位是否有解聘的书面通知、谈话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周纯律师解析: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

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

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周纯律师:男,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有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民商法领域经验丰富,精通民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等,擅长处理各类法律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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