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现在中小型企业用的较多的一种用工形式,因为这样既可以节省公司成本,又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很受欢迎。派遣工在实质上并不属于用工单位的员工,派遣工的劳动关系是在派遣公司的,虽然在单位工作,但工资却是从派遣公司拿。那么劳务派遣工有哪些方式,劳动者应当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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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有哪些方式,劳动者应当注意什么?
江苏金铎律师事务所朱路路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工的方式: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短期派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江苏金铎律师事务所朱路路律师解析:
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来说,劳动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工资福利保障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工应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单位无工作派遣期间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享受福利待遇不受歧视。
3、工伤问题的处理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朱路路律师,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工伤赔偿,行政诉讼等。代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参与多起涉黑案件,以专业的水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利益!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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