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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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

时间:2024-11-06 12:49 点击: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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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定时工时制,就是那种签订了一定期限的,用人单位每个月定时定量支付工资;还有一种就是这里所要讲的不定时工时制,那么什么是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

网友咨询:

什么是不定时工时制,有什么特点?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答:

不定时工时制是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不定时工时制的特点是:

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析:

根据政策规定,对于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既不存在平时工作日以及周末休息日加班的概念,也谈不上平时工作日、周末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了。虽然是弹性工作,但是法定节假日加班,仍然是300%。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定额情况计发。

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定休假应安排劳动者休假。

郝振杰律师,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代理交通事故人伤车损、人身保险寿险、银行、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争议、经济合同、工程、民间借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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