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员工自杀用人单位需要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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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员工自杀用人单位需要承责任吗?

时间:2024-09-19 12:09 点击:1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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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员工因工作因素自杀(例如上级刁难、威胁、侮辱、强迫劳动等)引发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果员工因其他因素自杀(非因工作原因)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虽然如果非因用人单位造成员工自尽,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随着社会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员工的心理健康也非常值得用人单位关注!用人单位不仅应该“用人”,也要对员工负责,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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