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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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时间:2024-06-28 12:12 点击:1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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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当事人用以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手段,可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是否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纠纷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东明如桐律师事务所李天赐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越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的,可以越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

广东明如桐律师事务所李天赐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天赐律师简介

广东明如桐律师事务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金融、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知识产权、外商投资、劳动人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辨护等法律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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