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契约精神,常常会有借钱不还,定好的协议又突然反悔的这种情况出现,尤其是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很多人在约定好以后又突然反悔,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方毁约怎么办,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后在交警大队签订了赔偿协议,现在被撞的一方想反悔,说协议书是无效的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
辽宁名崛律师楼刘哲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义务人不履行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那些可以据以执行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依赖于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利救济;而对于那些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纠纷的规则进行处理,即便先前签订的调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并不符合侵权损害的损失,当事人亦可以依据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该调解协议。
一旦调解协议确属真实、合法、有效,那么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权利人很可能无法再选择侵权之诉进行救济(除非调解协议被撤销或义务人认可侵权之诉)。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刘哲律师解析:
事故赔偿调解: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 、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 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专职资深律师。拥有专业理论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承办交通肇事、婚姻家庭、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消费权益、合同审查、调解谈判、经济仲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坚持诚实守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律师的天职,追求社会的公正、公平是律师的奋斗目标.律者,定分止争也。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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