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间有什么限制,事故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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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间有什么限制,事故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4-12-12 11:52 点击:1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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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迟迟都没有得到肇事者或是保险公司的赔偿,在这个时候不少的肇事者也担心自己无法得到保险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间有什么限制,事故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吗?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郑烨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郑烨律师解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保险赔偿: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郑烨律师,泰方律师、团支部书记,市律协宣联络委副主任、刑专委委员、女律委委员,婚姻家事高级高级研讨会成员,江西省“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专家团成员,多家政府、企业、私人法律顾问。秉承“将每一个案件精雕细琢、办到极致,就是高端”的执业理念,积极投身法律事业,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并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精品案件,其中承办的朱某生命健康权纠纷、黄某贩卖运输毒品罪等民事、刑事案件入选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承办《朱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入选江西省《精准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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