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交通 >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4-12-10 11:46 点击:197 次
字号:

随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逐年增长,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事故的多样化和不确定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山东沂景律师事务所王燕荣律师解答:

套牌机动车上路是《道路交通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其破坏了交通管理的秩序。

所以说,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应当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王燕荣律师解析:

所谓车辆套牌,是指一辆经依法登记的车辆存在,另一辆车通过伪造、变造等技术手段,制造与依法登记车辆相同的号牌悬挂在自已的机动车上使用的情况。在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套牌车的所有人不知道有人套用自己的机动车号牌,还有一种是被套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允许他人套牌或将牌照借给他人使用。

如何确定套牌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首先要弄清被套牌人是否同意套牌人套用其拍照。

(一)如果被套牌人对套牌行为不知情或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如果套牌车已投保交强险的,则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再由套牌人按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套牌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则应由套牌人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限额部分,再按套牌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大小划分赔偿责任。

(二)如果被套牌人同意套牌,在按照上述赔偿原则确定后,被套牌人对套牌人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使用套牌车还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且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快速有效的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定纷止争。我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几百起诉讼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了巨大经济利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