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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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11-29 11:55 点击:1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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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最严重程度也就是造成受害人因伤致残,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都可以要求赔偿的,也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它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王秀丽律师解答: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王秀丽律师普法: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王秀丽律师解析:

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王秀丽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以法律服务客户,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办理了多起刑事、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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