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的,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够清楚的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也是存在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怎么办,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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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怎么办,如何处理?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孙颖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尤其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过错推定原则。
也就是说在事故责任无法划分的情况下,需要由机动车一方进行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而是因为非机动车、行人的原因而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
或者他们对事故发生是具有一定过错,才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就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孙颖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共有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
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要是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话,并不是说就不对事故作出处理了,这种情况下可以运用推定责任。但处理的结果肯定会一些不公平,由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这也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孙颖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职业将近7年,曾担任过多起政府,企事业单位顾问,代理过上百起民事纠纷,代委托人之事如己之事,专业,精细,耐心,热心。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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