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要什么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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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要什么证据,有哪些?

时间:2024-11-25 11:57 点击:1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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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的话,之后肯定是需要治疗,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不同,在治疗的时候时间也会不一样。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诉讼案件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获得相关的赔偿。那么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要什么证据,有哪些?

网友咨询:

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要什么证据,有哪些?

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贺川律师解答:

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要的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

(1)女55岁以上或者男60岁以上;

(2)伤残的需残疾人证或公安机关、村委证明。

2、无生活来源情形: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贺川律师解析:

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贺川律师,苏州市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专委、刑事法律中心委员、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读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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