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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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时间:2024-10-27 12:26 点击: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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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冷静沉着的应对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更有利于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工作,防止“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况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解答:

以下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不是一定就要保护现场同时报警处理。因为一些交通事故很轻微,也没有造成什么损害,这种情况下自然也不需要报警,同时对事故现场也没有什么值得保护的价值,很多时候当事人就直接私了解决了,甚至有些时候连保险都不会走。

李杰、男、汉族、中共党员、驻马店市人、1976年12月31日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执业于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专业委员会执委、驻马店市湖北商会副会长、驻马店市企业家协会理事、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协会理事。专业方向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秉承“诚信执业,专业铸就品牌”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担任中国电信驻马店市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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