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父亲倒车不慎压死两岁儿子,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付111万元的消息冲上了热搜。
那么保险公司应不应该拒绝赔偿呢?首先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以小吴为驾驶员家庭成员为由拒赔是不合理的。
因为根据最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合理。
三者险中的免责条款,并没有说明针对机动车主给家庭成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是属于免责范围。在此案中,吴先生是否是故意造成的,这应该由公安机关调查。
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出是吴先生故意造成的,那不但会涉及到骗保问题,还会涉及到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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