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超车造成的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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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超车造成的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时间:2024-08-07 13:18 点击: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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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行驶顺畅,就会进行超车,超车时很多司机不注意交通规范,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了,那么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网友询问:

由于超车造成的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束扣生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超车已过对方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束扣生律师解析:

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大部分的弯道相对来说都会较窄甚至只有单车道,即使宽度合适也会因为持续弯道的原因,而导致驾驶员无法稳定地保持在一个车道内行驶。如果这时候超车,就非常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5、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6、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7、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除上述不得超车的情形外,还有一些情況下不能超车。主要是:经过漫水路、漫水桥时;通过胡同(里巷)时;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束扣生律师普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束扣生律师简介

2015年从事律师行业,现执业于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等民商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具有优秀的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已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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