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交通事故,也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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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触”交通事故,也要赔偿?

时间:2024-06-25 11:43 点击:8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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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并对此具有过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否“碰撞”不是否定交通事故的充分条件,因干扰、避让或者其他危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同样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在难以分清双方各自过错责任的情况下,考虑双方对道路交通事故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辆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责任。

律师提醒:未按规定让行,占道超车,违停,随意变道,乱用远光灯等都是导致无接触交通事故高发的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司机驾驶时务必要充分尽到注意义务,车辆行驶途中务必规范驾驶,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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