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那么,分家协议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分家协议书中约定父亲由长子赡养,母亲由次子赡养,现在长子不赡养,父亲可否以分家协议作为起诉的依据?协议书中未约定女儿的赡养义务,该协议还有效吗?按照我们农村习惯,女儿是不用赡养父母的,我可否只起诉长子?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蔡云
2025-03-23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那么,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符合怎样的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网友咨询:离婚案能否申请再审? 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马襄平律师解答: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能否申请再审应分两个方面看: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
2025-03-23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怎么办? 苏玉淋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时限为离婚后一年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
2025-03-23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那么,结婚后还能办婚前财产公证吗,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我在婚前三年在北京贷款买了房子,现在不在北京生活,房子租出去了,房租可以还贷款,根本不用我再另行支出。现在再婚了,北京的房子市值涨了三倍,我家人劝我做财产公证,怕将来老公离婚或去世时,按法律规定,他的子女有权分我房子升值和还贷的部分,所以我现在能否去公证?要不要公证房贷由房租还?怎样做才能避免我个
2025-03-23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探视权怎么行使,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 网友咨询:男女双方离婚后,一个九岁的男孩,一个一岁的男孩,大的跟男方,小的跟女方。因为孩子大了,女方可以联系孩子,男方想看孩子,女方不让,说会影响孩子的教育,该怎么处理?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申玉淑律师解答:
2025-03-23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那么,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能进行撤销吗? 网友咨询:能否撤销婚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槟律师解答: 不能撤销婚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
2025-03-23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非只有一种单一的离婚方式,除了诉讼离婚以外,夫妻双方还可以协议离婚,这是根据当事人的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来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协议不能解决的话,那么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了,那么,离婚协议可不可以对抗第三人,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甲与乙协议离婚,他们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并且到民政局办理了相关手续,离婚协议上面约定了各自的孩子归各自负担、个人的债务归个人自己承担、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财产纠纷。现在由于他们在婚姻续存期间,乙因为赌博而欠了外债,
2025-03-23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后一方收入增加,抚养费能要求对方增加吗? 网友咨询:法院判决离婚后,规定了抚养费800,但是对方涨工资,我要求增加抚养费,对方不同意,我可以起诉吗?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 离婚后一方收入增加,能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2025-03-23
继承权恢复请求权又称继承权回复请求权,是指在发生继承权侵害情形时,真正继承权人所享有的请求侵害人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将自己的权利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的状态的权利。那么,继承恢复请求权应该如何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王万珂律师解答: 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行使,在不同的继承方式下有所不同。在法定继承时,当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时,其即未丧失继承权又未放弃继承权,当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只能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行使恢复请求权,而第二顺序
2025-03-23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未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妻子有遗产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1993年3月,陈春梅和李春生摆酒“结婚”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前李春生有一对儿女,婚后两人没有再生育子女。 2013年4月11日,李春生因病去世,其子女要求继承遗留下的房产,并以“陈春梅和李春生不是合法夫妻”为由要求陈
202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