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彩礼”问题频繁登上热搜,不断吸引着公众眼球。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高价彩礼”再次被点名,引起广泛关注。 网友咨询: 闪婚后闪离,彩礼退不退? 安徽仝人律师事务所杨珏律师解答: 双方结婚并且已经共同生活的,彩礼则不用退回。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离婚前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出现以上情形,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关于共同生活如何认定,目前我国法律尚无相关规定,上述规定立法的本意所指“共同生活”应该是两个人真正走到一个家庭中,在经济上互相扶养、生活上互
2024-07-20
离婚两个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按子女的实际基本需求来定的,一般一方抚养,一方承担抚养费;若各自抚养一个,有的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等。 网友咨询: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抚养费标准是: 1.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024-07-20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有效要件而导致无效的收养行为。收养无效的确认,可依诉讼程序,也可依行政程序。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周以钢律师解答: 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不真实; 3、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 5、收养人未满30岁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血亲子女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差距不足40岁;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
2024-07-20
已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应该遵照履行、不能轻易更改,否则对另一方有失公允。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不直接抚养一方整体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劳动能力明显降低、再行支付将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等特定情形,才应考量降低抚养费诉请的合理性。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降低抚养费? 北京一商律师事务所风志律师解答: 离婚后,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降低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
2024-07-20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伤害的话,是会视为工伤的。但是员工请假期间意外受伤了,算工伤吗? 网友咨询: 请假期间意外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唐海花律师解答: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一般不算工伤。 具体来说请假期间员工一般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所以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请假期间回了公司处理公务或者请假期间的前后是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024-07-20
一些夫妻因为买房等需要而欠下了一笔债务,在欠债的时候双方就约定由其中一个人承担这笔债务,那么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有效吗? 网友咨询: 夫妻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田丰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有效,对夫妻双方具有
2024-07-19
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亲生父母肯定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的。那么父亲的监护权能不能被剥夺? 网友咨询: 孩子的父亲能否被剥夺监护权?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赵文革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后,其监护人资格不受影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的资格。 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 至于
2024-07-19
很多人离婚时股份分割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而实践中通过法院分割股份不是件容易的事,离婚时股份该怎么分?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股票该怎么分? 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朱景鹏律师解答: 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
2024-07-19
在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订立过程中,都要求有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哪些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网友咨询: 哪些人能够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旭鹏律师解答: 以下这些人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可以成为见证人,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不是继承人或受遗赠的人可以成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成为见证人。 无需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 北京盈科(洛阳)
2024-07-19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网友咨询: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丁秦攀律师解答: 1、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2、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他们依各自继承顺序参加转继承,而且转继承人还可以是遗嘱继承人。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
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