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后悔想要注销是否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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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后悔想要注销是否触犯法律

时间:2025-08-22 12:54 点击:1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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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受胁迫而结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的申请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提出撤销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撤销婚姻属于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申请,即使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也不应作出撤销受胁迫婚姻的决定。

(2)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其他人均无权提出撤销申请。

(3)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5)双方当事人没有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即当事人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的事项是惟一的,仅仅是对受胁迫结婚的事实进行认定,进而作出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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