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才合法,解除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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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才合法,解除的方法有哪些?

时间:2025-06-19 13:05 点击:1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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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不少年轻人在恋爱阶段就会选择进行同居,不得不说男女未婚同居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有一定的危害。而在选择同居之前,还是先了解一下同居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吧,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才合法,解除的方法有哪些?

网友咨询:女方跟男方形式结婚。生了一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结婚之后,两人感情就不和,经常吵架,甚至打架。现在已经分居很多了。男方在外打工,不回家,家里没人,就女方一个人在家带孩子。最近,我跟女方恋爱了,女方因为孩子的归属,一直没跟男方说,也不知道我们的事情,女方要如何做,才能合法的离开男方?

广东胜业律师事务所刘永红律师解答: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刘永红律师解析:

同居关系的解除:

1、自行解除

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

2、诉讼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归人民法院管辖。但该条还有例外规定,即若这种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条32条、第40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

从事律师执业十九年,具有精深的法学理论功底,以诚信为本,办理了各类案件千余件,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办理复杂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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