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失联的状态下可以离婚吗,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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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失联的状态下可以离婚吗,怎么离婚?

时间:2024-12-08 13:27 点击:1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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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对方失联的状态下可以离婚吗,怎么离婚?

网友咨询:

我和老婆结婚后经常吵架,吵架后她就离家出走,经常几个月都不回家。最后吵完架,她又走了,现在已经一年多不见人了。我想问一下,对方失联的状态下可以离婚吗,怎么离婚?

福建沃博律师事务所王先恩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也可以离婚。那么,具体离婚的方式,会根据失联时间长短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 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王先恩律师解析:

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对方起诉离婚的,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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