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提高,消费支出与日俱增,当原本判决的抚养费成为杯水车薪时,那么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费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费吗,怎么规定的?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答:
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析: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判决、调解时,抚养费标准一般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确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法院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大改变,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不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因此,在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漆兴律师,本人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擅长解决疑难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