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有没有孩子的抚养权,能否争夺抚养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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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有没有孩子的抚养权,能否争夺抚养权成功?

时间:2024-11-13 13:29 点击:1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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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始终是受害者,没有了完整的家,必须离开父或母一方生活。可怜的孩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母或母亲,利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来达到控制财产或者迫使对方放弃财产的目的。那么继父有没有孩子的抚养权,能否争夺抚养权成功?

网友咨询:

孩子的母亲去世后,生父要求孩子抚养权,但是继父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解答: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以婚姻为媒介形成的姻亲关系,并不必然享有法律上的子女抚养权。继父母只有与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继父母才享有子女抚养权。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解析:

继父母与孩子已经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继父母则具有监护权资格。关于何谓“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法律规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照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处理。

尊重孩子的意愿。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可以对由谁继续抚养做出选择,在孩子选择继续跟继父母生活的情况下,法院尊重孩子的选择,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继父母。

要争取到到继子女的抚养权,除非提供以下证据材料才有可能成功:

1、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小王或小王母亲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自己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从来没有尽过抚养义务;

5、自己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对孩子成长不利;

7、对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王欢律师,罡兴律所合伙人、共青团罡兴律所支委会书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南充市律协非诉专委会委员。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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