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的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被撤销的婚姻的后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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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的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被撤销的婚姻的后果是怎样的?

时间:2024-09-17 11:41 点击:1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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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有些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除了不合理的合同可以撤销,甚至婚姻也是可以撤销的,那么被撤销的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被撤销的婚姻的后果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被撤销的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被撤销的婚姻的后果是怎样的?

广东宝力莱律师事务所张充律师解答:

被撤销的婚姻的后果为,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同居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广东宝力莱律师事务所张充律师解析:

《民法典》新增规定了无过错方在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置,首先尊重当事人的自由,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对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不能损害重婚一方第一个合法婚姻的配偶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虽无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的关系。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对于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广东宝力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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