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之中,夫妻之间感情问题频出,离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冰点的话,大家都不会选择用诉讼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通过对离婚的一些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来达到和平分手,那么做不了夫妻做朋友,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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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跟沈小姐结婚两年之后,发现两人的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分歧,他们认为生活不能将就,于是准备协议离婚,那么,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又是什么呢?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的程序为:(1)准备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2)申请受理。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析: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也就是说夫妻自愿协议离婚并进行离婚登记的,需要首先提出离婚申请,提出申请后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可以撤回申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可以双方亲自进行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第一个三十日届满后需要在三十日内进行登记,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内,双方均可反悔,导致协议离婚不成。客观上来说,离婚成本增加了,离婚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如果遇到一个死皮赖脸,撒泼耍横,毫无信用的人,可能协议离婚将不再可能,只能走诉讼的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确实避免了某些人一时冲动,因为某些事情犯糊涂,在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出现后悔的情况。
张印富律师,盈科律所(北京总部)股权高级合伙人、合同事务部主任、涉军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资深律师,《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专家,央视CCTV—12《我是大律师》栏目律师。擅长业务民商合同公司股权刑民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