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索要13万彩礼后悔婚,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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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索要13万彩礼后悔婚,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

时间:2024-09-03 12:28 点击: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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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的民间习俗,彩礼制度历史悠久。在西周的婚姻“六礼”中就有纳征这项制度,即按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被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赠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那么女子索要13万彩礼后悔婚,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

网友咨询:

女孩小崔经媒人介绍与小张认识,开始谈起了恋爱,随着两个人感情的加深,两个人开始商量起结婚的事了。女孩小崔的父母张口就向小张的家人要了13.4万元彩礼,同时还索要了见面钱、订婚饭钱等近2万余元。双方父母、媒人定好了结婚日子,女子却悔婚了,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

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陈妹律师解答:

该女子通过骗婚的手段,索要结婚彩礼礼金,使该男子信以为真给付彩礼后,该女子却悔婚,可以得知,该女子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其真实意思是向被害人索要彩礼,即骗取礼金,以欺骗手段骗取被害人财产,对被害人的财产具有非法占有的意思,骗取财产的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按照诈骗罪进行刑事处罚。如果说她能够把这个彩礼归还给别人的话,那么也就不构成诈骗罪。但如果她不能够及时的把这个彩礼归还给别人,就构成了诈骗罪。

该女子明确表示让男子给她彩礼钱然后去领证,但最后又以男子穷为由拒绝结婚,还说自己是为了解决困难,才愿意跟他结婚的,其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由于索要的彩礼数额多达13万多,其行为已经足以构成诈骗了。虽然在调解下写了欠条,但至今未还钱,甚至耍赖让男方起诉要钱,只能说该女子的做法太恶劣了。

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陈妹律师解析:

对亲朋好友赠送的礼金能否认定属于彩礼的范围,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进行具体的分析。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亲戚朋友会把礼金直接赠送给男方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并没有得到礼金,当然不能算作彩礼;

另一种情况是亲戚朋友赠送礼金是因为女方按照传统习俗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比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算作彩礼,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还有一种情况是亲戚朋友按照份子钱直接赠送给女方,这属于亲朋好友为使双方能最终缔结婚姻进行的赠送,符合彩礼的性质,能够算作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陈妹律师是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负责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理论功底深厚,法律行业二十年,资深律师,原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PPP项目咨询、信托基金、财税等专业背景和特长,长期从事经济犯罪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及非诉金融财税专项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与代理、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房产土地、不动产拆迁、建设工程、公司股权、买卖租赁合伙赠与等合同违约或解除、商标专利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不良资产、并购重组、金融证券、信托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高净值财富管理、股权架构设计与激励、知识产权、企业重整与清算、应收账款及商业保理等领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企业和私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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