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指定水果摊摊主为意定监护人”一事又起波澜。原来老人的妹妹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典》有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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