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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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8-22 12:19 点击:1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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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网友咨询: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湖南丹阳律师事务所李小坚律师解答:

一、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二、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湖南丹阳律师事务所李小坚律师解析:

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李小坚律师简介

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最大的保护,所承办的案子结案后,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认真负责的态度来解决您身边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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