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是没有办法提供结婚证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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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但是没有办法提供结婚证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4-08-19 13:22 点击: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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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补领结婚证后再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当然也不能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网友咨询:

想离婚但是没有办法提供结婚证应该怎么办?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张思律师解答:

没有结婚证,如果是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这种情况下是当然可以离婚的。

只要男女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就是合法的夫妻,可以离婚。结婚证丢失,就如同身份证丢失一样,补领即可。

如果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当然也不能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事实婚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张思律师解析: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张思律师简介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所属领域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担任多家公司及银行任职常年法顾,对民商事刑事公司法债权债务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及经济纠纷尤为擅长!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深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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