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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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效?

时间:2024-07-27 12:43 点击:1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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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破裂后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双方签订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签署离婚协议。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龙依雯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离婚协议无效:

1、离婚协议书中得内容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常见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如下: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关于子女姓氏的强制性约定。

4.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5.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他人的财产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龙依雯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龙依雯律师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科技大学法学学士;曾在多家大规模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工作,具有综合的实务视野和优秀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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