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想要缔结婚姻不仅要有感情,还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在我国对于禁止结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法律上禁止结婚条件有哪些?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沈雨律师解答:
《婚姻法》已经废止,禁止结婚规定应该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有:
1.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双方不能结婚;
2.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人不能结婚;
3.有配偶者不能再与他人结婚;
4.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不能办理结婚证。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沈雨律师解析: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下列两种:
1、因胁迫而结婚的,被胁迫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沈雨律师简介
从业十二年,擅长婚姻家事,公司法务等民事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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