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离婚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就是我们俩已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就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了……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签字了没领离婚证算不算离婚?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肖慧琳律师解答:
只签了离婚协议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双方依然存在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夫妻。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才正式生效,具备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法律效益具体如下: 1、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就是离婚不离婚,该协议就不能生效;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肖慧琳律师解析:
对中国大陆而言,只认可两种离婚方式,属下列方式之一,均构成婚姻关系之解除: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获颁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只有到民政局登记才有法律约束力)。
(2)诉讼离婚。通过法院以判决或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当然,如果一方死亡,则婚姻关系自然终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肖慧琳律师简介
专注于劳动法、合同法、婚姻继承法领域,从委托人角度出发,以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利益为办案宗旨,执业至今已积累诸多实践经验。毕业于台湾知名院,处理过多起跨两案民商事案件。同时为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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