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后对方再起诉也需要6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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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撤诉后对方再起诉也需要6个月吗?

时间:2024-06-25 12:33 点击: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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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后,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但是有几种例外:

 1、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撤诉后,虽然还不满六个月,但夫妻之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在“新情况、新理由”出现后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2、被告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原告六个月起诉限制期的限制。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协议离婚,亦不受六个月起诉限制期的限制。

 所以被告再起诉离婚的话就不受6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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