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婚后双方未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双方是否共同生活。
1、双方是否存在物质生活上的共同性,即双方是否在在一起居住,双方的日常开销如何承担等。
2、双方是否存在共同的精神生活,即日常生活中双方是否相互交流,是否相互关心等。
3、双方是否存在共同的性生活。
4、双方是否持续的生活了一定的期限。
司法实践中,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物质生活,且存续了一定期限,则可以认定双方已经形成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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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