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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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时间:2024-07-12 12:21 点击: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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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投资者为了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通过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或是为了更好地筹集资本,会选择成立合伙企业。但在成为企业之后,合伙人难免因为各种原因要选择退伙。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胡梦嘉律师解答:

退伙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协议退伙

协议退伙是退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一致或按合伙协议的约定退伙。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那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第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声明退伙

声明退伙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1)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

第一,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第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

(2)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只要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便其他合伙人提前就有关事宜做出安排。

3、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退伙。法定退伙的情形包括:

第一,公民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第二,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无法履行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这种情况出现即可视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没有因出资而形成的财产份额。

4、除名

除名是指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将某一合伙人开除出合伙企业。除名的事由包括:

第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如违反竞业禁止;

第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务。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胡梦嘉律师解析:

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使合伙人资格丧失。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胡梦嘉律师简介

从业七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年开庭量100+件,参与过多起复杂的商业纠纷解决,并参与撰写过多份国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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