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破产需要对其债权进行相关的清算处理,对于当时的破产债权的构成和范围的清算,应当提前做好了解。
网友咨询:
本人之前在某化工厂给他们扩建工厂做工程,完工之后一直没收到工程款,现收到消息说化工厂面临破产,另外听说另一家公司会新注入资金(不知道是真是假),请问下各位如果他们破产之后,我的债务怎么解决?或是另一家公司注入资金之后,跟我们有债权关系吗?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马娉律师解答:
1、首先,要及时了解破成程序的进展,可以电话咨询法院(一般为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法院),询问有无开始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是谁。
2、其次,询问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一定要及时申报。
3、另外,对于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一定是资不抵债的企业,一般而言,该企业所欠的债务会按照其所有的资产按债务比例清偿。若有新公司注资,那么就涉及到破产重整或者和解,这两种方式都是要经过债权人会议的。所以,及时跟踪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对债务是否能够清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马娉律师解析:
破产债权的构成和范围规定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
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马娉律师,法学硕士,从事律师实务工作八年。毕业后曾在深圳、北京从事律师及法务工作,后回成都执业。擅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及婚姻家庭案件。能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