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是一个常见的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案例:小明是一家小型公司的老板,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最终不得不申请破产清算。经过清算后,公司的债务总额为100万元,但是公司只能清偿80万元,还有20万元的债务无法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的,应当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清偿的是破产清偿费用,其次是破产清偿债务,再次是破产清偿优先受偿权债权人的债权,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在小明的案例中,20万元无法清偿的债务属于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按照顺序,应当在优先受偿权债权人清偿完毕后再进行分配。这意味着小明无法立即清偿这部分债务,需要等待其他债务清偿完毕后再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破产清偿后仍有未清偿的债务的,破产财产清偿完毕后,破产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破产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小明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并且破产人需要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面临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都需要做好充分准备,遵守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以上是关于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