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不佳要裁员的,可以劝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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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不佳要裁员的,可以劝退员工吗?

时间:2024-12-08 11:42 点击: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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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马斯洛需求层次的顶层是自我实现,在职场生涯中我们会寻求工作上的突破,体现自我价值,求职入职离职在职场中是很常见的,其中,劝退大家并不陌生。

网友咨询:

公司因为发展不佳要裁员,然后找我去谈话,又说是劝退,说我不配合工作为由说劝退我,而且不给任何补偿。叫我明天就去办手续。劝退我也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吗?公司还极其恶心,一开始说试用期三个月,到了三个月我也转正了,拿了转正工资但是没有重新签合同,之前合同是签到了2021年。但是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六个月。现在我工作了五个月,还有20天到六个月,我申请劳动仲裁能获得补偿吗?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李修建律师解答:

首先,你没有任何过错,公司就不能随便“劝退”你,但是可以协商,也就是“有事好商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公司“劝退”你,不能马上让你“卷铺盖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李修建律师解析:

最后,遭遇公司劝退如何才能及时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协商解决,同意“劝退”,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见上文)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拒绝“劝退”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同样可以不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的2倍支付赔偿金。

第三,协商解决不成,赔偿问题也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如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办事,总不会错。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法、合同法、建筑工程房地产及损害赔偿等民商领域、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方面经验丰富,有良好口碑。专业高效勤勉敬业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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