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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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时间:2024-09-16 11:34 点击:1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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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合伙创业开始的时候,双方合伙人都是满怀喜悦,但是不免有些合伙在中途出现了一些歧异,导致合伙关系的终止,在这个时候不是说拿钱走人就可以了,还要进行合伙人退伙,那么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网友咨询:

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许睿律师解答: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许睿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许睿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3)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许睿律师,执业于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依照事实和法律,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力为当事人解忧排难,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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