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制度下,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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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度下,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时间:2024-07-30 12:25 点击:1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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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是相互独立的——股东向公司投入的资本属于公司的所有,股东获得股东权利的同时,丧失了所缴纳出资的所有权,出资转为公司法人财产。那么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网友咨询:

A 公司2020年成立,注册资本15 亿元,其中股东之一为B 公司,出资金额为50250 万元。2020 年1 月至7 月期间,B 公司共计向A 公司验资账户转入50250万元。同年,A 公司账户陆续向B公司转出共计50150 万元。C 公司享有A 公司的到期债权,经法院执行未得到足额清偿,遂以抽逃出资为由申请追加A 公司的股东B 公司为被执行人,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现代公司制度下,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郭志昆律师解答: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责任。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股权利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

(2)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由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立是公司法人格独立的前提。因此,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其出资的,已构成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故公司有权起诉抽逃资金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3)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郭志昆律师解析: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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