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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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3日15时许,刘九庆在没有有效驾驶证件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的五征牌农用三轮车在宁阳县上倒车时,未尽注意义务,将正在整修下水道的刘某1辗轧致伤。
经宁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刘某1后尿道破裂并行手术治疗的伤情为重伤二级;骨盆多发骨折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左侧腓骨骨折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刘九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韩志清律师解答:
刘九庆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倒车时,未尽充分注意义务将刘某1辗轧致其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鉴于刘九庆在案发后知道别人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处理,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刘九庆积极筹措资金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刘九庆进行社区调查,所在社区认为适用缓刑没有不良影响,可对其适用缓刑。
韩志清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1989年起从事法律工作,先后在民营500强、多元化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熟悉企业每个风险节点,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股权设计、并购调查,疑难合同解析、建筑房产纠纷处理、婚姻继承、交通事故赔偿等。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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