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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员工不要表现出自己的优质,我现在是多干一分钟的活我都不愿意。曾经我是一名任劳任怨的员工,叫加班从不拒绝,我带的徒弟升职了,我都没升职。我发誓,不再为公司免费培养人才,宁愿自己苦点,不为公司出一谋划一策,工作能混就混,绝不多干,明年春节辞职。 老油条都是从优秀的员工练成的,年轻时意气风发干劲十足,认为通过努力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等回过头一看,又一批新人步入自己后尘! 有些央企基层车间、工段就如此,越优秀技能高的老员工越受挤压不提拔重用,不上货上供就压着你,等生产遇到技术难题又找技能高旳老员工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可以要求其限期上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
一、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不再考虑合同条件,只要是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即使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则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如果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要求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则这种情况下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对于劳动合同到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后,工作交接义务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你未依法依约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承担责任,这主要看你的工作内容是否是很重要或要紧的事项。如果你就是一般的工作,从实践中,你可以不交,单位也不可能因此去起诉你 ,你很难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 网友咨询: 员工中午去公司餐厅吃饭,上楼梯时摔伤算工伤吗? 湖北枫叶律师事务所赵清律师解答: 职工上班时间,到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因此摔
公司里的一部分员工提出要求,称家里经济困难、小孩读书开销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给他们买社保,而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他们,而他们自愿写承诺书,承诺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社保,保证以后不会因社保的问题找公司的麻烦,因未买社保的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但是这笔钱是否真的与公司无关呢? 网友咨询: 工资低,部分员工不愿交涉,该怎么办?对于企业来说很无奈,该如何处理这种事情,好说歹说就是不想交,难道把工人辞退?企业还要承担风险! 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郑凤贞律师解答: 由于依法缴纳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因此,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政策,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一般是有单位为员工缴纳保险,单位缴纳一部分,员工缴纳一部分,但是有的员工不想交。那么员工自己不愿意缴纳保险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怎么办?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李广萍律师解答: 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必须缴纳。 李广萍律师普法: 法律如何规定? 1、《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另《社会保险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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