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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大家都知道合同必须双方都要达到一致的意见用法律规定格式书写合同,这样合同才能真正意义上生效。签订之后,双方都要按照规定的义务或者权利去行驶来保障合同的实施。海华永泰盖晓萍律师解析。 一、违法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
有合同的订立就会有合同解除的情况,合同的解除的方式有多种,其中有一种便是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进行解除。按照约定解除合同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进行。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何显刚律师解析。 一、按约定解除合同的期限 买方没有依照买卖房屋合同的规定支付房款于卖方时,卖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买方(下家)没能依照合同的期限履行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卖方应当催告,在买方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会有期限,少则一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工作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不过,根据不同情况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同。那么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解析。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解约应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免除违约金的条件,劳动者还是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对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
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的时候,就会遇到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些?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杨馥蔓律师解析。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但是很多事情会有一定的独立性的,有些事情也不是一定需要两个人才能解决的,只是有些事情在特殊的情况下,特定的环境下是可以单方面的解决的,毕竟法律会考虑多种情况。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解析。 一、最新单方解除合同的期限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同是我们在办理一些事情的必经过程,也是为了双方当事人提提供一个证明,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好解决问题。解除合同是怎样合法进行呢?还有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多久呢?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郑世红律师解析。 一、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以及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同的签订必须是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一起签订,不然就不能看作一份有效的合同。签订完后,假如一份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呢?还有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怎样的呢?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马振国律师解析。 一、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支付了赔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我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如果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就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既然签订了一个劳动合同,那么就存在着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当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到了补偿金的时候,我们需要缴税吗?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徐婕律师解析。 一、解除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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