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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日常的合同业务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协商解决是我们应当首要采取的办法,而且应当本着保护双方利益、维护业务合同稳定履行的原则进行协商。但是往往有些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接受服务的一方,在出现争议时往往单方面地发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告知相对方解除合同,却没有明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及后果,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赵红星律师解析。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和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第一,因不可抗力即诸如战争、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
在很多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当于违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为了避免损失太多,同时也不违反法律。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李玉律师解析。 一、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劳动法既保护用人单位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了有相关情形的话,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对应的用人单位也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解析。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法既保护用人单位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了有相关情形的话,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对应的用人单位也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解析。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如果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的话,经济补偿金又应该怎么计算呢?奥博律师事务所王小华律师解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计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与经济生活当中,很多事情都会通过订立合同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在一定情形之下,可以进行合同的单方面解除。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隋丽律师解析。 一、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我们都知道上班是有试用期一说,相信很多人也遇到过上了几天班突然被告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吧。天津腾安律师事务所颜平律师解析。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我们都知道上班是有试用期一说,相信很多人也遇到过上了几天班突然被告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吧。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
公司里有很多这种情况的,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按照规定,其实可以不给经济补偿的,主动权其实在公司手上。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一般是这么操作的。 1、员工着急离职的: 通常是该员工已经找好下家,或者已经做好创业的打算,总之就是员工非常着急离开公司,公司察觉到这个情况下,就会采用“拖字诀”,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就拖着呗,拖到最后,通常都是员工耗不起,乖乖的自己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这是员工主动提交辞职申请的,就没赔偿。 2、员工不着急离职: 公司由于不知道员工着急不着急,一开始总是采用“拖字诀”的,
1.劳动者主动提出以协商方式解除→劳动者主动离职→提前三十天通知,无需协商,与单位沟通一致→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无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如果以以下理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是不是按时发了,有没有克扣或故意少发?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都交了吗?缴费基数和工资的差异大不大?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坏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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