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不可调和的纠纷时,一般会想到上法院,但是有种纠纷直接上法院是行不通的,因为法院不会受理,那就是劳动纠纷。因为处理劳动纠纷有个专门的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上法院的必经之路。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流程?
网友咨询: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流程?
天津捍正律师事务所许祥福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捍正律师事务所许祥福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虽然仲裁时效可因发生中断事由(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或者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但还是建议大家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尽快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只要劳动关系未终止,在职期间有劳动报酬争议的都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法学、土木工程本科双学历,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津南区部分村镇法律顾问,擅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
2025-03-31
2025-03-31
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