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方擅自转让股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占离婚涉及公司股权分割这种类型案例的一半以上。但是,离婚时擅自转让共有股权法律效力如何,擅自转让股权应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离婚纠纷,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广西涌流律师事务所秦晓辉律师解答: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须征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因此,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让股权可能有效,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股权购买方(第三人)是否是善意。
秦晓辉律师解析:
一方若在离婚时出现因配偶一方单方持股并转让股权的纠纷时,应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配偶方与受让方是否有亲密关系,如他的亲属、同学、朋友,或应当知道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状态;
二是受让方是否就该股权转让向配偶一方支付合理对价;
三是受让方在进行股权转让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否处于恶化,从而间接判断男方在转让时主观上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
四是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已履行并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五是股权转让后,是否再转让。
在配偶单方持股、单方转让的情形下,受让人受让股权是否存在恶意是法官判断合同无效的最重要的依据。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股权是如何处理的
第一、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法律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广西涌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广西区律师协会公益律师团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高校法学教师,高校、房产公司等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